(通讯员 沈蒙)2016年,泰山区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属于水土保持类型。保障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泰山区重要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不断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近日,泰安市泰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安市泰山区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筹规划实施2025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高位推进,凝聚攻坚合力。《方案》明确,以区主要领导牵头,泰山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详细的职责分工,并明确报送材料的内容、时间、质量保障,做到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压实责任,确保县域监测与评价材料收集工作。
全面推进,实施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要求泰山区全方位多角度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泰山区从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着手,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农村环境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处置好生活污水、垃圾,用好监测监察手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水气土环境质量,防范生态破坏和突发环境事件,搞好生态文明创建,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高效推进,实现以评促升。《方案》的实施,促进泰山区切实发挥上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的积极作用,有针对性地改善泰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痛点难点,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提高区域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与经济社会的支撑能力。
截止目前,泰山区发挥借势借智借力优势,委托环科院、监测总站编制三项规划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调度、通报、测评”工作推进机制,协调各相关单位,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泰山区将继续大力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保障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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